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为《食品安全法》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召开

2015-7-23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47| 评论: 0

摘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召开 2015-7-21 9:56:17 中国食品科技网 为贯彻新《食品安全法》,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2015年7月1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召开

 

2015-7-21 9:56:17 中国食品科技网

 

为贯彻新《食品安全法》,落实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重点工作,2015717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联络员会议。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毕井泉同志委托,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王明珠、滕佳材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通报了上半年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研究了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编制、食品安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和清理、食安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工作,对下一步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在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防范风险隐患、完善法规制度、严打违法犯罪、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推动食品安全法出台、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面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形成了合力。

会议强调,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拿出硬措施,筑牢高压线,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维护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局面。

会议对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研究讨论。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和清理,加快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二是抓紧编制食品安全领域十三五规划,围绕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兽药残留超标治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基础装备升级改造等方面,研究提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三是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适时召开双创推进会和现场会,进一步深入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四是切实抓好日常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防过期食品流向餐桌。五是加强舆情引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风险评估,及时正视听、解民惑、引方向。六是加强督查考评,综合运用督查、考核等措施,加大对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的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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